|  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费率表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车盗抢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辽宁省为1.0%;客车:六座以下(不含),按基准费率执行,六座以上(含),按基准费率减去0.2%执行;货车、拖拉机及其他车辆按基准率减去0.2%执行;摩托车按基准费率加上 
                      0.2%执行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上责任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上货物:赔偿限额的1.5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上人员:选择座位投保的,按赔偿限额的0.9%;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,按赔偿限额的0.5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过失责任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的20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赔偿限额的0.6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玻璃单独破碎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进口风档玻璃:货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5%;16座以下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25%;16座及以上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35%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产风档玻璃:货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0%;16座以下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5%;16座及以上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20%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约定的最该赔偿天数乘以日赔偿金额的10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燃损失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赔偿限额的0.4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车辆损失险的费率执行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之和的20%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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